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万象更新。从1949年起,政府陆续接管新中国成立前各类办学性质的特殊教育学校。截至1957年,大陆所有外国教会创办与管理的特殊教育学校全部收归国有,原国人私立民办特殊教育学校全部被政府接管。据当年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数据统计,全国特殊教育学校已经从1946年的42所增至1957年的66所,到了1959年已经迅速增至297所,1960年更是增至479所(这当中不排除有当年“大跃进”带来的教育事业的大冒进,但也客观反映了各地对特殊教育的重视与支持。1979年教育行政部门统计数据显示,1960年后经过不断调整停办合并,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减至289所)。
在加快创办特殊教育学校以满足广大特殊教育儿童接受教育的需求的同时,教育部在特殊教育培养目标、课程与教学计划、师资队伍、教材编写、教育管理、办学条件等方面进行制度建设与组织领导,以切实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教育部于1955年、1956年、1957年先后颁发三个盲聋哑学校教学计划。内务部于1953年筹建成立中国盲人福利会,于1954年筹建出版《盲人月刊》,于1956年筹建成立中国聋哑人福利会。1955年起中国盲人福利会在北京先后举办四届两年制全国盲人训练班,分为师资(文化)、按摩、音乐、普通工艺、农艺五个班,共办五期(其中农艺班只招收一届)。这些盲人毕业后被分到全国各地工作,其中一部分成为各地新办盲校的骨干师资。1959年、1960年中国聋哑人福利会在北京举办了全国聋人教育师资培训班(含聋校体育师资班),兼招聋人与听人。1960年中国盲人福利会和中国聋哑人福利会合并组建成立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并于1960年、1964年在北京先后两次举办全国盲人聋哑人代表会议。与会代表中有一批是从事特殊教育的盲人、聋哑人代表。为加快国家社会主义建设进程,我国在“一五”计划期间选送了数以万计的专门人才去苏联及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留学深造。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也进入了国家最高层面。在第一批选派出国留学的人员名单中,经过层层选拔,最后选两名人员专门去苏联学习特殊教育,他们就是后来在中国特色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中发挥开拓与奠基作用的朴永馨与银春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