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希望能扮演同学甲的角色,可惜现实安排我扮演同学乙,世事苍凉,不外乎是。硬着头皮挺过了晚餐,听众人商议晚上去钱柜,慌忙谢绝,说晚上回去还有事。
狗熊,大学时住我下铺的主儿一把揽过我:“屁事!不尽兴今天谁也别走!”此人身高丈二,腰大十围,在大学篮球队被称作奥尼尔,这一揽对我而言不啻于颈锁,哪里挣得开?只能稀里糊涂被他劫持上了出租车。
别看狗熊这厮五大三粗貌似先天愚型,如今居然子承父业打理一家文化公司,没事儿做点图书策划案什么的,实在让人刮目相看。路上我红着脸跟他商量借点钱,付今晚钱柜的账单,他胸脯一拍:“借个屁!今晚我买单!”
后来我好像是喝了点酒。人言酒后乱性,何况我酒量原本不佳,几杯下肚只觉得骨头都松了。狗熊正在鬼哭狼嚎的歌声中高谈阔论:“……这年头奇幻小说n好卖,抄抄山海经抄抄西方dnd,胡诌一个虚构的世界出来,然后打打杀杀拳头加枕头就是几十万字。要愣充文化的还搞多人世界,弄一堆写手你一篇我一篇的自吹构建世界,这个天神那个天神的,说到底还不是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