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的牌子取了,挂牌的那个位置上挂起了乡政府的牌子。乡里有了派出所,有了法庭,还有司法调解室等。
小叔将与小婶的离婚报告送到了乡政府,乡政府办公室的主任对他说:“你们如果能够和好,就到司法所去做好调解工作,如果实在搞不到一起哒,也可以协议离婚,到司法所去搞个公证,到民政办婚姻登记处拿离婚证。如果还有争议,那就只有到法庭去判决离与不离。”
小叔就把报告直接送到了法庭,法庭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就给小婶送到了一份传票,要小婶某月某日到法庭应诉。到了那一天,小婶没有到庭,她说:“我就不得离婚,我还要把他们拖起,我反正再也不想和别人结婚了,和他也搞不到一起了,我就是要把他拖到起,让他们舒服不成。”
没过几天,法庭的法官就到了向家大山,找到了任了村长的大侄子,村长给法官说了小叔他们的婚姻确实感情破裂,都有四五年没在一起过夫妻生活了。法官一一作了记录,请他签了字。然后就到小婶家里来了,找到小婶说是对她们的婚姻问题进行调查。小婶就将是哪一年和小叔结的婚,哪一年为小叔生的小孩,哪一年因哪一件事与丈夫吵了架一件一件说了个清清楚楚。小婶最后说:“政府是保护合法婚姻家庭的,我和他结婚都快一二十年了,虽然最近几年没在一起过夫妻生活了,但我还是和他是合法的呢。你们要保护我的这桩婚姻家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