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就产生了很多的未解之谜。
毫无疑问,当我告诉你们,我们已发现了关于超我的形成——即良心的起源——的所有情况时,你们将希望我尽可能地多做一些说明。康德在一个著名的论断中,曾将我们的良心和繁星满布的天空相提并论:一个虔诚的人可能试图将良心与繁星满布的天空看作是上帝的两大杰作。
星星的确是美丽的,但就良心而言,上帝却做了一件质地不均匀的和粗心的工作,因为绝大多数人与生俱来的良心为数甚少,甚或微不足道。我们绝没有忽视良心起源于神的论断中蕴含着心理学的片断真理,但这个观点需要解释。良心虽然存在于我们心中,但它并非在人生之初就已具有的。在这点上,它与性生活正好相反,性生活实际上是产生于生命之初,而非仅为后天形成。但是,大家知道,幼童是非道德的,对其追求快乐的冲动,幼童是没有内部抑制能力的。后来由超我负担的责任,一开始是由外部力量或父母权威来执行的。父母以示爱的方法和惩罚相威胁的方式支配着儿童,其中惩罚意味着儿童失去爱,而儿童为其自身利益考虑,必然害怕这种惩罚。这种现实的焦虑是后来道德焦虑[42]的先河。只要现在的焦虑还占统治地位,儿童就不能形成超我或良心。只是到后来,第二种情形即道德焦虑才会逐渐发展(我们常言过其实地将其看作是一种标准状态),这里外部的限制内化了,超我取代了父母这一职能,并采取一种方式——此方式与以前父母对儿童所用的方式完全相同——监视、指导和威胁自我。